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友嘉机电学院文件
杭职院机电〔2015〕2号
关于印发《友嘉机电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友嘉机电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友嘉机电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
二○一五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教职工考核办法通知
友嘉机电学院 2015年6月5日印发
附件:
友嘉机电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试行)
一.总 则
1.为进一步加强友嘉机电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岗位聘任制度,建立和完善教职工考核工作机制,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友嘉机电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教职工考核按年度进行,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个人评议与组织评价相结合等考核方法,实行考核结果公示制度,提高考核结论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全院在岗在编教职工(非在编的由资产经营公司考核),按照岗位分为专任教师、实训教师、行政教辅人员三类。特殊情况者(如突发重病等),可申请不参加当年考核,以分院院务会议审定为准。
考核优秀比例,根据学校当年设定的比例分配到各考核类别,其中实训教师、行政教辅人员按比例取整。
三.组织机构
考核由友嘉机电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办具体负责实施,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考核领导小组应正确把握考核等次标准,重点抓好优秀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确定,严格控制优秀人数比例。
四.考核方法
1.考核采取群众评价与主管领导评定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定量考核采用被考核对象申报,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确认,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组长签字。
2.考核评价分数的组成。专任教师考核由当年的教学业绩考核等级的60%(教学业绩等级A为90分,B为80分,C为70分,D为60分)+ 学院领导及教科办负责人评分20% + 专业负责人评分20%;实训教师考核由实训教师定量60% + 学院领导及实训办负责人评分20% +各专业负责人评分20%;行政教辅人员由学院领导评分(60%)+各专业负责人评分(20%)+ 各部门负责人评分(20%)+ 扣分项。
注:部门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不给自己打分。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按专任教师类考核,其中“专业负责人评分20%”项评分依据学院年度工作述职大会群众测评的成绩;部门负责人考核按行政教辅人员类考核,其中“各部门负责人评分20%”项评分依据学院年度工作述职大会群众测评的成绩。
五.考核程序
1.期末对照《友嘉机电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填写量化考核表格,并提供佐证材料。经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认可,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个人向部门负责人述职;
3.各专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向全体教职工述职;
4.按考核办法的内容和标准,拟定教职工考核结果,并报院务会议通过;
5.考核领导小组向教职工本人反馈考核结果。
6.对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人员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附表:1、友嘉机电学院实训教师考核方案
2、行政教辅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附表1.友嘉机电学院实训教师考核方案
一级指标(权重) |
二级指标 |
计分依据 |
备注 |
1、日常教学工作(50分) |
教学常规管理 |
实训教师应完成学院教科办下达的教学工作量,学年完成工作量24周算满分。(20课时折合一周计算),超过一周加3分,少一周减3分。 |
以教科办、实训办数据为准 |
教学质量管理 |
院督导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按听课结果统计(以B为基准):A加3,C扣2,D扣5;学生网上测评,按学期测评结果统计(以B为基准):A加2,C扣1,D扣4。 |
师德师风建设 |
考勤纪律情况,政令畅通情况 |
2、实习实训管理(50分) |
实训室卫生,整洁,有序。 |
实训教师应保证在实训结束后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整齐的室内环境。学院检查发现一次不合格扣5分。 |
以教科办督导记录为准 |
设备完好率 |
实训教师为该指导场所的各类责任人,实训前后做好设备一般维护和定期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率。设备主体功能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得满分。由于维管员报修不及时造成完好率没能保持在95%的,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
以实训办检查为准 |
实训过程性材料 |
实训教师每次实习前后应及时做好实习用具的收发和维护工作,对学院规定的大型设备填写好使用记录,及时填写实验实训室使用记录,以及其它的有关表格。检查发现未及时填写一台次,扣1分。 |
以教科办、实训办督查为准 |
实训室消防安全 |
实训教师为该指导场所的各类责任人,负责该场所的安全、消防工作。如有不良记录一次扣5分。 |
以保卫处检查为准 |
安全事故 |
实践教学(实习、实训、实验)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害事故扣1-10分。 |
教科办、实训办检查,由考核小组认定 |
3、加分项目 |
专业发展 |
各项比赛获奖院级2分,省市级6分,国家级10分。发明专利4分,实用新型2分。 新增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每增加1项加2分。完成企业经历工程加1分 |
由考核小组认定 |
学历、职称发展 |
聘为更高级职称加2分。获得与所教专业相关更高级学历、学位,加2分。 参加与所教专业相关的后续教育、进修等,取得证书加1分。 |
以人事处数据为准 |
技能大赛 |
带领学生参加竞赛、社会实践,每增加1项加2分,没有则不得分(每个团队可以安排两名教师)。 学生科技文化作品奖(项),师生职业技能大赛奖(项)省级按等级分别加1、2、3分,国家级按等级分别加2、3、4分。 |
以教务处数据为准 |
工作创新 |
由被考核对象申请,经学院有关工作委员会认定;有1项得2分;有3项及以上得5分。 |
考核小组认定 |
附表2.行政教辅人员年度考核办法
项目 |
考核内容 |
基 本 部 分 100分 |
思想素质与工作态度 10分 |
遵纪守法,敬岗爱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服从组织,认真负责,主动服务,热情周到。如有投诉,经查实情况属实,扣5分/次。 |
工作职责 75分 |
履行职责 30分 |
出现差错,给分院或学校工作带来影响,扣2分/次,未完成扣5分/项; |
工作质量 45分 |
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责任心、工作绩效、完成临时紧急工作时的工作态度、师生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分。若发生投诉并经证实的,且所造成的影响不需分院及以上层面处理的,扣2分/次。若需分院及以上层面处理的,由分院决定扣分额度。 |
育人 5分 |
育人工作3分 |
主动协助专业组或其它部门,积极参与(提供保障)教学服务、招生就业、学生服务、考证竞赛、创收拓展等教书育人工作。 |
政治学习2分 |
参加学校和分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培训、讲座等,无故缺席扣1分/次。 |
工作纪律10分 |
上班期间或校内各类会议、集体活动无故缺席,扣2分/次;迟到、早退扣1分/次;上班时间上网看电影、玩游戏、购物等,被学校督政组点名批评者,扣5分/次;中午值班无故缺岗,扣1分/次。 |
扣 分 内 容 |
基 本 部 分 |
点名批评 |
学院督导、保卫处或其他部门点名批评或安全通报1分/次;点部门名扣该部门1分/次·人,负责人2分/次。 |
工作事故 |
一般事故2分/次,严重事故10分/次,重大事故30分/次,发生二次一般事故算一次严重事故,以此类推。如在兼课、兼职中出现问题按工作责任事故计。 |
其它 |
部门认为 扣分内容 |
经部门负责人提出和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应该扣分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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