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寒假将至,为认真做好2009年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有效防止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院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贯彻省厅文件,排查安全问题。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稳定形势分析工作,增强做好稳定工作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放假前,要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排查,尤其要注重分析假期的维稳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隐患,及早研究和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矛盾积聚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确保学院的政治稳定。
二、放假前,各部门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进行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检查,对实验实训室、电脑机房、仓库、书库、档案室等治安、消防重点部位要进行认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限期整改措施,同时将隐患整改情况报保卫处备案。
三、加强安全教育,防止意外发生。各部门教职员工要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尤其要加强交通安全意识,杜绝返乡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在参加各类大型活动、探亲访友等外出途中,应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切实防止治安、交通和人身伤害等事故的发生,全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四、重视防火安全,确保逐项落实。各部门要严格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严格查处违章用电现象,放假后要切断饮水器、空调等电器电源,做到人离断电。各部门办公室内严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贵重物品可集中于有防盗措施的房间存放(并报保卫处备案),必要时可在门上贴上封条,以防被盗。
五、重视做好防盗安全工作。各部门在放假前,检查本部门的门窗是否关好上锁,尤其是教室的气窗必须关好、扣牢,不留隐患。假期中教师或学生开展科研活动需要使用实验(实训)室、机房的,必须经院领导批准,并将使用者的姓名、房号、工作时间报送保卫处备查;同时,实验(实训)室钥匙要有专人负责,防止实验(实训)室物品丢失。
六、明火作业须经审批。未经批准,校园内不准燃放烟花爆竹,不准违章焚烧废旧物资和其它废料。假期内需动用明火的,必须按《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制度》的规定程序审批,并报保卫处备案。
七、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教职工的私家车进入校园应严格按15公里/小时限速行使。
八、加强信息工作,保持联络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安全工作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要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